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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王鴻國新北市17日電)新北市4官警涉貪案,新北地檢署今天偵結,依涉嫌圖利業者及假借職務上之權力、機會恐嚇等罪嫌起訴。 新北地檢署重大刑案專組檢察官褚仁傑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及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室偵辦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前張姓技正等4官警涉貪案今天偵結。 檢方指出,蘇姓與楊姓被告於98年至99年間在新莊區五工路五工派出所旁設立中騰公司,專門從事經營放款重利業務而謀取暴利。 蘇、楊結識前刑警大隊張姓技正、前海山分局張姓警備隊長及前蘆洲派出所呂姓所長、海山分局文聖派出所張姓所長,4官警明知蘇與楊經營放款重利業務,竟違背職務未加以查緝,反利用其職務上上權力及機會,放縱掩護。 為圖謀暴利,4人竟集體向蘇與楊要求入股而積極共同經營重利放款業務,假借收取投資利潤及高額月息名義,向蘇與楊強勢要求索取高額變相報酬利益。 檢方指出,蘇與楊後因周轉不靈決定私下自行結束營業。但張姓前技正為逼迫蘇與楊出面解決投資款項問題,竟指示合夥人吳姓及謝姓友人向蘇與楊提出詐欺告訴,欲假借偵辦司法案件逼迫蘇與楊現身。 檢方4官警不法利益達新台幣30萬元到800萬元不等,涉圖利罪、假借職務上之權力及機會故意犯重利罪等罪嫌提起公訴,前張姓技正還另涉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嫌、侵占罪嫌、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權力及機會犯恐嚇危害安全罪嫌;蘇姓、楊姓、吳姓及謝姓等被告則分別涉犯重利及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嫌遭起訴。104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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